“四有”工作出自于“文物保護法”的第九條: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,分別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縣、自治縣、市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,做出標志說明,建立記錄檔案,并區別情況分別設立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。”
“四有”工作是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的基礎工作重要抓手與核心,《“十四五”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》提出:在2025年以前,國家級和省級以上不可移動文物需要100% 完成“四有”相關工作。
特別是在當下大力發展文創、文化旅游的同時首先要加強做好文物的保護管理,才能夠安全科學地做好文物利用。為此我司與幾位文博專家一起研究和開發了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“四有”工作平臺,于2023年5月正式上線投入使用。
本平臺是基于物聯網AIoT技術、以大數據技術為核心的saas平臺,在硬件方面集成和自主研發了包括“用電監測”“環境監測”“傾斜度監測”“沉降監測”“裂縫監測”“無線視頻監控”等功能的低功耗物聯網設備,可實現在無人無電情況下對文物的保存狀態、周邊環境情況進行實時監測。
軟件上采用大數據以及數字孿生等技術,實現文物保護、文物利用的相關數據的統計、分析以及可視化數字化管理。并以“四有”工作為基礎,實現不可移動文物預防性保護、數字化檔案管理、數字化保護監控、電子巡查,不可移動文物數字化利用服務等諸多功能。
文物數字化“四有”工作,資料龐雜,協調參與方眾多。“四有”工作平臺不僅是搭建整體工作框架,所有相關人員均可便捷參與工作。使得工作更加清晰便捷。
數據化管理平臺是政務工作服務發展趨勢。“四有”工作平臺搭建整體工作框架,工作流程標準化規范化,相關人員參與工作便捷化。使得工作更加清晰便捷。
我們立足本地區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服務,打造“上海經驗”,映射服務范圍,做到行業領先。